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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御城******商铺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神农路 |
面积/数量 | 1、御****商铺(9卡、10卡、14卡、15卡、18卡—26卡):790.00平方米 2、御城**项目三期底商(13卡):13200.25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180日(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27,794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租赁期间该物业不得转租或分租; 2.****政府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补充说明 | 1、该物业租赁面积为13990.25㎡(其中底商13200.25㎡;小商铺790㎡),租金底价227794元/月(其中底商16元/㎡/月,小商铺21元/㎡/月)。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3.8元/平方米/月 | 空调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水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电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其他 | 水电费保证金100000元。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王小姐;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522;0755-****058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22,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投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取得物业装修备案和相关开工证明后,可退还50%的投入保证金50万元,经出租方评估装修工程投入达到200万元后,退还剩余50%投入保证50万元; 2、前广场可供承租方停车使用等,不收费,使用期间由承租方进行场地维护并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 3、集中商铺转租数量不大于5家(含承租方),****商铺不允许转租,承租方须提前提出转租书面申请,转租合同及相关协议经出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并报出租方备案,同时承租方及次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承租方不能履约时由次承租方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4、承租方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如承租方未能续租,则已投入装修费不予补偿,交由出租方处理; 5、交付标准为现状交付; 6、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室内装修方案并报出租方审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2个月内实现开业; 7、承租方未能按要求缴纳管理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8、物业管理费3.8元/平方米/月。 9、水电费保证金100000元。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