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主厂区设备资产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一批主厂区设备资产
2024-12-04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交易所****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6、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一批主厂区设备资产

标的编号

HJS2024ZC3278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12-31

转让底价

****5800 元

资产所在地区

**省,**市,钱塘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联系人

宣小姐、楼先生

联系电话

0571-****5367、0571-****5368

联系地址

******中心A座27楼

标的基本情况

设备物资

设备物资

标的名称

一批主厂区设备资产

规格型号

详见《标的清单》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市

数量

1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交易标的存放于转让方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等内,标的清单内标的物及其附属关联物资范围为车间内墙以内、地面以上及消防水管桥架以下。其中,供电系统以设备动力开关柜主空开为界限,出线以下为设备附件。消防设施、自来水管道、回用水管道、车间照明、排风机控制柜不在范围之内。车间内标的清单以外的物资不在本次标的范围内。所有标的物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以及标的涉及拆除的界线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具体详见转让方提供的《拆除范围说明》。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转让方名称

****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工业区新世纪大道2688号

注册资本

354355.8303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东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884691Y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968363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2024-10-1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公文处理简复单》(府办简复第JF****0085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一批主厂区设备资产

转让底价

****5800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0000元风险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在拆除、搬迁、清运标的时,受让方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如受让方无相应资质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作业。 (4)受让方在施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废液等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运输设备或者流放槽清运,严禁抛掷和污染地面;由于拆除施工不当而引起的污染和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己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超出标的范围拆除施工或破坏不在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含厂房结构件)、设备及设施等,均按“谁损害、谁修复”原则进行修复,并按资产原值进行赔偿,赔偿款项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予以补足。 (6)受让方对标的拆除、搬迁、清运过程中要地面开洞或者开墙破洞的,必须事先经转让方同意,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完毕后恢复原状。 (7)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含节假日)内完成总装车间内标的物拆除施工并全部搬离交接现场,冲压车间内标的物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20天(含节假日)内完成拆除施工并全部搬离交接现场,其余标的物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0天(含节假日)内完成拆除施工并全部搬离交接现场,具体详见转让方提供的《标的清单》。 4、本项目标的施工范围、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采用分档累计方式收取,标准如下: 序号 成交金额 分档费率 1 500万元以下(含,下同) 4% 2 500-1000万元 3% 3 1000-2000万元 2.4% 4 2000-5000万元 2% 5 5000-10000万元 1% 6 10000-50000万元 0.6% 7 50000万元以上 0.4%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截止前三天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86****8502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及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是否专场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20000 元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4
招标公告
一批主厂区设备资产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