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150.00 元 | 1(批) |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或未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成品服装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各环节的质量检测验收,每道技术工艺符合质量要求后,再进行下一道技术工艺流程作业,不符合要求的在半成品状态须进行返工到质量合符要求。采购人可随时到生产地现场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
2、服装成品制作完毕,生产厂家必须按对成衣及配物进行数、质量检验验收,并配发检验合格证。
3、成品到货后,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衬衣、西装套装各1件成品送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视成交供应商违约,按合同约定对采购人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货物包装要求
4.1常规包装:采用一人一套装一包装,须按采购人部门分类包装送货。由于不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4.3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税费、返修费、量体费、抽检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暂定成交总金额(成交单价*97套)的10%,项目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当成衣经双方验收并抽样检测(如有)合格后,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据实结算。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及/或迟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