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深汕特别**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深汕特别**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十三条付款方式中的“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小写:¥790000.00元)。
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15日内付清余款,即合同总价的50%,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小写:¥790000.00元)。”

变更为以下内容:

“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小写:¥790000.00元)。
乙方提交深汕特别**区地下水在用监测井巡查及信息更新报告、深汕特别**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优化报告、深汕特别**区丰水期地下水监测数据(加盖CMA章),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15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小写:¥590000.0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汕特别**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合同金额****000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要求的阶段成果,为保障后续工作高效开展,特申请提前支付中期款200000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深汕****管委会**楼2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