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政法委大屏幕系统和综治视联网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同包1:****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1号楼19层
中标(成交)金额:1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合同包2:****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1号楼19层
中标(成交)金额:2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合同包1:**** | ****政法委大屏幕系统维保服务 | ****政法委大屏幕系统维保 | 定期巡检、调试;现场保障服务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提供服务,每年服务期结束后,如双方均无疑义,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签订3年合同,每年合同额保持不变。 | 对维保清单内所有设备和软件提供咨询、检测、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合同包2:**** | ****政法委综治视联网维保服务 | ****政法委综治视联网维保 | 维修服务,定期检测服务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提供服务,每年服务期结束后,如双方均无疑义,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签订3年合同,每年合同额保持不变。 | 保障全省各种视频会议的召开,并做好保障记录。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 文、林 洁、黄建辉、沈洁梅、孙守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合同包中标金额*3年作为计算基数收取。 ②计算标准:100万以内的部分按照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0.8%收取。 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备注项目编号。 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003202;开户名称:****;开户行:****公司****营业部。(合同包1:4657.5元,合同包2:10957.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61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1、合同包2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华林路80号75号楼
联系方式:孙守刚、0591-****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刘滢、伍若雪、刘丽萍、0591-****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伍若雪、刘丽萍
电 话: 0591-****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