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县竹坪至东垭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竹坪乡佛洞村集体土地。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规要求,在土地征收依法报批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S317道路扩建工程,拟征收用于S317**县竹坪至东垭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位于**县竹坪乡佛洞村,土地总面积3.0676公顷,其中农用地2.6194公顷(耕地1.6005公顷、林地0.9282公顷、其他土地0.0907公顷),建设用地0.4482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1.自公告之日起10****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自公****人民政府按照《****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等文件要求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竹坪乡佛洞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