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行为,推动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近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了为期一月的检查,着力检查入驻卖场供应商资质、经营场所的规范性,商品品目、参数的规范性以及商品价格合理性。通过普查、抽查、实地检查、实时监测等多种方式对供应商及其上架的商品及其价格进行监督管理,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场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监督检查全面覆盖。监督检查主要分为电子卖场供应商基本信息及商品信息两大内容,为了确保监督检查的公平公正,监督检查坚持全覆盖原则,对我县入驻电子卖场平台的86家供应商(个别商户已下架)及其上架商品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监督检查全面精确。主要检查供应商入驻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是否有正规的经营场所,是否长期有人经营,是否存在两个或多个供应商共用一个办公场地;检查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品目是否符合电子卖场设置的商品品目分类,商品品牌是否和商品名称、参数、详情中填写的品牌保持一致,是否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商品主图是否清晰明确地展示商品相关属性,商品详情描述中是否出现虚假和与商品不一致的表述;检查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价格是否高于卖场合理价,检查上架的商品价格是否高于自营店在售商品价格,是否高于市场价。
三是监督检查结果全面运用。经过本次检查,发现个别供应商营业场所不规范,有两个供应商共用一个办公场地,挂空头门牌的现象。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品牌、商品名称、与上报的品牌不一致,上架的商品主图与商品不符;上架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合理价等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时整改到位。未在限定时间进行整改的供应商,给予警告,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作出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商品予以下架或冻结处理,通知供应商整改重新上架,并将本次检查情况在我县供应商群中进行公开。同时指导供应商对照协议约定承诺,在以后工作中自觉遵守电子卖场管理规定。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持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电子卖场检查工作,****政府采购监管效果,规范电子卖场供应商履约行为,督促供应商遵守交易规则提升服务质量,为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