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项目船舶污染防治应急服务采购-变更
变更内容
1.资质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 (2)应答人应具有船舶污染清除作业一级资质,提供有效资质文件。 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码头清污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答人须出具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承诺书。 4.信誉要求 4.1应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4.2****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4.3近三年内(2021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截图); 4.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应答人****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4.5应****集团在其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
变更信息
变更后询价文件下载结束时间 | 2024-12-09 09:00:00 | 原询价文件下载结束时间 | 2024-12-09 09:00:00 |
变更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0 00:00:00 |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0 10:00:00 |
变更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2-10 10:00:00 | 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2-10 10:00:00 |
变更后开启地点 | **** | 原开启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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