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原**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已经由**市**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原**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2.3 服务地点:原**焦化污染地块位于**省**市**市**镇银宝路与泰西大街交叉口南524米。 2.4 服务内容: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内容,进行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及期限等满足HJ25.5、HJ25.6要求。相关内容的指导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淋洗后土壤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2)外购清洁土及种植土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3)地下水管控效果评估监测 (4)土壤气监测 (5)废水排放检测 (6)垂直阻隔性能指标检测 (7)水平阻隔 HDPE 膜及粘土性能指标检测 (8)土壤二次污染效果评估检测 (9)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00.00元。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入场指导和开展工作;管控效果评估期限满足HJ25.5、HJ25.6要求;效果评估期满足要求后20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具备评审条件;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家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报告。 2.8 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效果评估报告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导则、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并满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技术要求。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根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路008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2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法院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05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058 8.4 监督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38-****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