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THXM110营销物资-采购打包项-仿真燕窝展示台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营销物资-采购打包项-仿真燕窝展示台采购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类型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修改评审节点

标题 **中烟营销物资-采购打包项-仿真燕窝展示台采购-补充通知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营销物资-采购打包项-仿真燕窝展示台采购(招标编号:****)项目,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合同文件”内容:

原为:“合同文件

本协议所附的下列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合同附件;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

合同正文及以上合同文件相互之间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原则上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但若其他合同文件中乙方义务、标准高于合同正文约定的,以乙方义务、标准高者为准。

现依照采购文件(编号: )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双方确认,已全部知悉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全部真实意思表示。(注:如遇带“◆”“□”条款,“◆”条款适用于本合同,“□”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打印件效力优于手工填涂效力。)”

修改为:“合同文件

本协议所附的下列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合同附件;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

合同正文及以上合同文件相互之间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原则上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但若其他合同文件中乙方义务、标准高于合同正文约定的,以乙方义务、标准高者为准。

根据甲方对 项目(采购编号: )(以下简称“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乙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编号: )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双方确认,已全部知悉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全部真实意思表示。(注:如遇带“◆”“□”条款,“◆”条款适用于本合同,“□”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打印件效力优于手工填涂效力。)”

2、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9.1内容:

原为:“9.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等存在权利瑕疵而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自担费用并采取补救措施: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该等货物、服务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服务进行替换。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第三方索赔、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0%支付违约金。”

修改为:“9.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等存在权利瑕疵而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自担费用并采取补救措施: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该等货物、服务的权利;或经甲方同意后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服务进行替换。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第三方索赔、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0%支付违约金。”

3、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13.1内容:

原为:“13.1 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人民法院管辖。”

修改为:“13.1 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人民法院管辖。除非另有协议,诉诸法院裁判不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项下争议以外部分各自的义务。”

4、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15.2内容:

原为:“15.2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指定联系人,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修改为:“15.2 除合同约定明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材料外,其它任何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以本合同双方指定的联系人的签字确认为准。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指定联系人,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5、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17.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新增17.3内容,并调整后序序号:

新增内容:“17.3****法院宣布破产、进入破产程序、重整、清算或乙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明显无清偿能力的等情况发生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解除合同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中与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门市莲岳路118号 地址: **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人: /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0592-****7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8
信息变更
2024-THXM110营销物资-采购打包项-仿真燕窝展示台采购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