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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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新区大港世纪大道82号房产
GR2024TJ****038
挂牌价: 115.5727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2-09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12-20
账户名称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388 |
开户银行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市**新区大港世纪大道82号房产 |
资产类别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新区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1.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值(税率为5%),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 2.转让方承诺该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3.转让方历史名称为“**市滨****开发中心”,房地产权证中记载权利人仍为转让方历史名称,该情况不影响房产转让,确定受让方后,可正常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4.房地产权证的证载用途为住宅,与实际勘查资产状况(以商业形式出租)存在不一致。本次评估未考虑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差异带来的收益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5.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可能对其产权产生影响的事项。 |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新区大港世纪大道82号 | 楼盘名称 | 类型 房产 | 租赁合同编号 **** | 计租面积(m2) 146.48 | 设计用途 居住 | 土地面积(m2) 32.8 |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否 | 楼层 房屋总层数6,所在层数1 | 附属设施 业务无法提供 | 位置信息 地处**新区大港,四至为:北至霞光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迎宾街,**育秀街。 | 周边配套 附近有较多公交站点,公交线路分别为130路、142路、161路等从此经过,周边****中学、大港公园、****医院、****银行、****剧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燃气、供热、通路),基础设施情况完善。周边无空气、噪声、水污染等污染源,环境质量优。 | 小区介绍 | 户型介绍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是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否 |
转让方名称 **市**新****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新区大港街道育秀街149号 |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高佩义 | 成立日期 1994-11-07 |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公司 |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11********2524457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办公室会议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新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市**新区****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660190C |
批准单位 **** | 批准日期 2024-12-06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世纪大道74号等7处房地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2-20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向**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周风来 联系电话:156****2686)。 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 8、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执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其中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10、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34 |
****银行保函 否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