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体育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于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无投标人对招投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现对本项目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一、中标信息:
1、中标单位:****
2、投标报价:****002.26元
3、计划工期:353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项目经理:包海金(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蒙215****16120);技术负责人:邓海艳(中级工程师,证号:201****5617);施工员:张天红(岗位证,证号:015********01000155);质量员:沈慧敏(岗位证,证号:015********0200002
6);安全员:刘奕雯(安全考核合格证,证号:蒙**C2(2021)****758);资料员:张喜莹(岗位证,证号:015********01000094);材料员:刘**(岗位证,证号:015********02000127);
6、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企业业绩:
(1)努古斯台镇东花灯嘎查人畜分离养殖小区附属管理用房
(2)南郊法庭**临时业务用房工程
(3****医院建设项目
(4)2022年香山镇双**村、巨旦合镇保安村、**塔拉苏木乌
(5)**县忙农镇肉牛养殖产业园项目
(6)**自治区锡林郭勒****小学体育馆建设项目
(7)必斯营子镇七家村养殖小区建设(二期)项目
(8)**河县**镇农资扶贫车间冷藏库建设工程
(9****中心采购其他专业施工工程
(10****公司生产能力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11)**县八里罕镇2021年发展壮大集体****养殖场项目
(12****开发办公室2021年专项扶贫资金-吉尔朗镇毛仁塔拉嘎查人畜分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13)2022年明仁街道第一批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7、综合得分:93.47分
二、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一)招标控制价:¥****899.41元;大写:玖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玖拾玖元肆角壹分
(二)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2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注:此开工日期为招标计划工期,实际工期合同中约定。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人员资格要求:
2.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2拟派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2.3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实行人员证件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可见,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二维码可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入职时间不足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
3、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的****机关出****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税收为零申报,
3.2根据《**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将拒绝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公示****建设局网站为准)。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息,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3.4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3.5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4.2.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在招标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3.联合体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4.以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6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三、发布媒体:
(一)**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cn
(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刘成贵
电话:0475-****089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 话:0475-****012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李慧
电话:15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