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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位于**镇**路以北、汤王路以东、**路以南一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土地面积1790.09平方米,电子监管号: ****。因该项目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建设,已构成违约,造成土地闲置。2024年11月25日,经市政府批准《关于****银行****公司使用的两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汝政土〔2024〕82号文件要求,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