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了**市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招标内容:对**市历史遗留的6477.9吨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49-08)进行清理、转移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工期):2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华通水泥厂、马兰镇乐乐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符合本次招标范围及要求;投标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可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许可的运输范围应包含本次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
2.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机关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
2.1.5 其他要求: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招标内容:对**市历史遗留的6477.9吨危险废物进行清理、转移和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分类,这些危险废物的类别代码分别是:HW08 900-249-08、HW11 900-013-11、HW11 252-008-1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工期):2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华通水泥厂、马兰镇乐乐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1 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符合本次招标范围及要求;投标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可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
2.1.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机关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
2.1.5 其他要求: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人民路
联系人:李杰
电话:134****11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路龙兴街万立科技大厦13层
联系人:马毅军、廉丽茹、焦俊枝
电话:035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