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实﹒****中心门头发光字和标识标牌制作服务询价公告
****需采购一家 发光字和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实﹒****中心门头发光字和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210.95平米,总建筑面积70456.99平米,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0,绿化率30%,根据项目建设节点,计划2024****中心及展示区开放,现场施工进度1、3号楼二层板已浇筑完成。
3、采购范围:包含门头发光字、背景墙字体、公示栏、资料架、公示牌、财务室、签约室、水吧区、卫生间、温馨提示牌、接待前台、户外垃圾桶、室内垃圾桶等。
4、项目地点: **市寮步镇;
5、服务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七合同文本。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具备 发光字和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项目经验,要求2019 年 12月 01 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完成至少1个 发光字和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因未详细了解本询价文件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七合同文本。
六、支付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七合同文本。
七、报价
采购限价:¥33,728.5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13日(星期 五 )上午10:00。
2、开标地址: **市东**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1****8023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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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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