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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县甲良、水利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具体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内四其他因素:企业业绩
更改前: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以来) 已完成过类似项目提供1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项目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后:“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以来) 已完成或在建类似项目提供1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项目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