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事业部2025年1-8月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时间)前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排水事业部2025年1-8月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限价:含税预算单价为1763.00元/吨,不含税单价限价1560.18元/吨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等)
1、标的数量:1项
2、采购需求:本次招标标的为****排****公司2025年1-8月(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下同)需求的乙酸钠药剂,拟按1个包进行采购,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子公司 | 配送厂站 | 预计 需求量(吨) | |
全称 | 简称 | |||
1 | 瀚蓝(******公司 | 水治公司 | 灯湖厂 | 182.52 |
2 | ********公司 | 尚源公司 | 沥西厂/沥废厂 | 1801.60 |
3 | **市**区狮山镇****公司 | 松岗公司 | 松岗厂 | 82.00 |
4 | **市**区狮山****公司 | 美博公司 | 西北厂 | 60.00 |
合计 | 2126.12 |
注:(1)★要求乙酸钠药剂(溶液),乙酸钠的质量分数≥20%,有效碳源成分【以COD浓度计算,不得在乙酸钠药剂中添加其他碳源(非乙酸钠)成分,以提高质量分数或有效碳源成分数据】为≥1.56×105mg/L,密度(20℃)≥1.10g/cm3,COD折算比在0.70~0.76之间;
(2****水厂的生产受进水水量和进水水质影响较大,最终需求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为合同单价乘以实际采购量。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产品)需优于上表中对有效成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货物(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类别、批号、生产日期、净含量、产品质量符合化工行业标准的证明及本标准编号。招标人将不定期对货物抽查检测,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质量要求”条款。
(4)上述货物(产品)的需求量并非固定不变,招标人可以根据中标人的供货时效、货物质量、售后服务情况等因素对需求量进行调整。
3、合同期限:8个月,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至少一项单项或累计多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7万元人民币的业绩,该业绩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同一制水企业、污水处理****公司(指单一客户,含下属企业)独立完成的连续12个月乙酸钠药剂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对应合同的全额或部分发票)复印件】。
3、已报名并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只授受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身份确认表及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证明(如需)】
6、投标人拟投产品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在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人员会将招标文件word版将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须保证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账号准确无误,招标文件以发出的word版为准,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435402;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7878;
【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93172,服务QQ:****177016。
(3)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上传的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d 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至少一项单项或累计多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7万元人民币的业绩,该业绩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同一制水企业、污水处理****公司(指单一客户,含下属企业)独立完成的连续12个月乙酸钠药剂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对应合同的全额或部分发票)复印件】。
e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f 投标人身份确认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g 投标人拟投产品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禅**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公司)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网站发布。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163.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排水事业部
地址:**市**区桂城融和路23****广场
联系方式:0757-****5595
项目联系人:胡丹丽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3314
联系人:胡晓乐、陈国圳
邮编:510060
E-MAIL:****@163.com
时间: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