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年新增6200吨电子、电气用绝缘树脂 胶扩建项目 | **市**区大桥镇明新路235号 | **** | 项目投资1510万元,利用公司三车间现有空余场地约1000平方米,购置加热搅拌釜、真空泵等生产设备,以物理搅拌混合为主要工艺,形成年新增6200吨电子、电气用绝缘树脂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污水处理工程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三车间(DA002):废气通过管道经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 ****设备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②三车间(DA006):收集的废气经过无尘拆包机自带除尘(滤筒)装置处理后于不低于15 米高排气筒排放;③食堂废气 :净废气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3、固体污染物: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9
通信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683****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