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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0: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薛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11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管理局综合办公楼B座7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00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东辰名苑14号楼一单元15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0111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单-**区干召庙镇**村新型棉帘拱棚项目(0).rar | ||
附件2 | 清单-**区**镇万丰村新型棉帘拱棚项目.rar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7 09:30:00,更正为:2024-12-1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2-17 09:30:00,更正为:2024-12-17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建设期、运营期的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由3.1和3.2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 (6)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名称:****
地址:****管理局综合办公楼B座7楼
联系方式:180****0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东辰名苑14号楼一单元1501
联系方式:152****01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源
电话:15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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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