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泾湖12号地块(A区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委员****发展局以赋码(2408-330652-04-01-3886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袍江新区洋泾湖12号地块A区块内,**越王路,南至道横江,西至陶洋江沿河绿化带和B区块,北至袍渎路。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63310㎡,总建筑面积约171000㎡。A区块主要用于安置房建设,并配建物业管理、社区配套、居家养老、托育服务等相关配套用房。A区块项目总投资约14.9亿元,其中项目**费约为7.9亿元。
2.3 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含标底编制)。
2.4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清单标底编制、施工阶段进度付款审核、工程变更联系单造价审核(编制)、暂估工程量签证、暂列金签证、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过程和隐蔽工程影像记录、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例会、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2.5招标估算价:199.8384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用约48.56万元,施工全过程费用约151.2784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全过程周期(合同签订起开始至结算审计完成止)。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施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为准(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由甲方单独委托实施的电力、自来水等相关配套工程均不列入计费基数。监理(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费率*80%、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65%*70%*8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工程造价79000万元:0---100:100×1.00%=10000.00元;100---500:400×0.70%=28000.00元;500---1000:500×0.55%=27500.00元;1000---5000:4000×0.35%=140000.00元;5000---10000:5000×0.20%=100000.00元;10000---50000:40000×0.05%=200000.00元;50000---79000:29000×0.035%=101500.0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607000.00元;按80%计算得:485600.00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工程造价79000万元:0---100:100×12.00‰=12000.00元;100---500:400×11.00‰=44000.00元;500---1000:500×10.00‰=50000.00元;1000---2000:1000×9.00‰=90000.00元;2000---5000:3000×7.00‰=210000.00元;5000---10000:5000×6.00‰=300000.00元;10000---79000:69000×5.00‰=****000.0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000.00元按65%*70%*80%计算得:****784.00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过程中产生的(除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以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4 造价咨询服务费: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自2019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造价(以咨询合同中的**造价为准)在4亿元及以上民用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含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证明材料: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2 自2019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施工中标价4亿元及以上(以施工中标通知书的**造价为准)的民用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11月至2024年10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12日至 2024 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下同),在********中心**1幢3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姓名 | 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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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获取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 开标时间: 2024 年12月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中心**1幢3楼)会议室。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6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街道三**路8号 地 址:****中心**1幢3楼
联系人:傅工 联系人:陈骐
电 话:0575-****7376 电 话:138****6348
9.质疑投诉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联系人: 季工 电话: 0575-****7318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