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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省**市**县梅城镇北大路56号302室 | 505,000.00元 | **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文化文创策划咨询“陪护式”服务项目:505000元 |
采购包1(**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文化文创策划咨询“陪护式”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文化文创策划咨询“陪护式”服务项目 | 开展乡建乡创闽台工作,进行沙江镇的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和活化运营等各类集镇环境整治相关策划,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陪伴式”服务。 | 编制以《****建设厅闽建村函【2024】18号有关集镇环境整治为主要服务内容;本次设计范围为****集镇核心区,面积约为35公顷,对设计范围的空间提出文化产业氛围提升策略、文化文创方案文本。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 项 | 根据省文件闽建村函【2024】18号文件有关集镇环境整治为主要服务内容,引进符合相关规定的**团队,开展乡建乡创闽台工作,进行沙江镇的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和活化运营等各类集镇环境整治相关策划,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陪伴式”服务。 | 50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王纯庭 |
评审专家: | 刘军平 、 左端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闽招协[2021]32号文收取,单标段或单次招标计费不足8000元的,按8000 元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收取方式:转账等方式。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35********02159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文化文创策划咨询“陪护式”服务项目: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家资格性和符合性均通过
名称:****
地址:****开发区1号
联系方式:186****688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县福宁大道88****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0593-****818、198****33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协和-陈秀春
电话:0593-****818、198****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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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