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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设区市申报、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省有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招大引强重点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实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商务厅(开放开发处)。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7日
联系电话:0791-****6452,****6450(传真)
通信地址:**省**市**区**西路69号3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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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