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西部陆****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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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西部陆****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市西部陆****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于2024年11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及更正,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答疑纪要部分
疑问1、招标文件P38页类似工程业绩的描述:(1)“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2)完成上述对应工程类别的合同价的60%,即合同金额20000万元(或以上)或工程规模≥10公里的市政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对于类似工程业绩描述有歧义,请问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何定义,是否指的是合同金额2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答复1: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的更正部分中的第2点。
疑问2、招标文件第17页第2.11招标控制价:“经审定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309.8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00.87元,暂列金额为 / 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额、暂列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而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为“****7526.50”元,以哪一个为准
答复2: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
疑问3、招标文件第39页第8.2.1.3经济标评审(1)、(3)中,“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是指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清单中的总价控制,还是指各分部分项清单价格也要控制
答复3: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的更正部分中的第4点。
疑问4、设计图纸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最大深度为9米,实际部分检查井深超过9米,如ZQBW19井深13.492m、ZQBW20达到15.47m、XGW67井深14.901m等,是否补充检查井结构图纸和清单。如下图:
答复4: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中的附件。
疑问5、招标工程量清单第58项清单:040****01020“管线保护”无项目特征描述,是否补充
答复5: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中的附件。
疑问6、请补充地质勘察资料。
答复6: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疑问7、招标文件第22~23页,5.2.1商务文件的组成内容中,投标格式一到投标格式十四的排列顺序是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顺序编排,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排列
答复7: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中的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疑问8、招标文件第35页,附表2.2商务评分标准表中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每完成 1 项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近5年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每完成 1 项类似工程业绩包含≥10 公里的市政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的,得 3 分。与招标文件第38页说明:1、类似工程:(2)完成上述对应工程类别的合同价的 60%,即合同金额 20000 万元(或以上)或工程规模≥10 公里的市政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前后描述不一致。
答复8: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的更正部分中的第2点。
疑问9、为便于编制投标报价文件,请提供Excel版清单。
答复9: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中的附件。
疑问10、根据招标人提供的PDF版预算清单,本项目预算包干费金额为****166.36元,请问此项投标报价时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填报金额填报金额小于****166.36元即可还是需按固定金额****166.36元填报请明确
答复10: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
疑问1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PDF版预算清单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显示:
分部分项合计和措施项目合计为:****75264.95+****8665.94=****23930.89 元
但是依据后面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合计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合计,两者合计金额为:****80811.44+****1957.49=****42768.90元
两者计算结果不一致,有误,请明确或更正
答复11:详见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中的附件。
二、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P7页的内容:“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0时3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10时30分******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卡位4使用**市公共**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更正为:“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9时30分******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卡位2使用**市公共**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2、原招标文件P38页的内容:《商务标评分标准表》中的说明“1.类似工程业绩:(2)完成上述对应工程类别的合同价的 60%,即合同金额 20000 万元(或以上)或工程规模≥10 公里的市政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
更正为:“1.类似工程业绩:(2)完成上述对应工程类别的合同价已达到招标项目的60%,即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或以上)。”
3、原招标文件P4-P5页的内容:“2.1.5工程预算总造价:****24309.89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600.87 元)。”
更正为:“2.1.5工程预算总造价:****18500.28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241.82 元)。”
4、原招标文件P17页的内容:“2.11招标控制价:经审定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4309.8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00.87元,暂列金额为 / 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额、暂列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更正为:“2.1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8500.28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241.82 元,暂列金额为 / 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额、暂列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P66页的内容:“2.合同价格形式:以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预备费1573.96万元之和作为最高结算限价。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工程量编制结算书,经发包人(代建单位)、监理、承包人三方核定工程量,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若结算价低于最高结算限价,则以结算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结算价高于最高结算限价,则以最高结算限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超出部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更正为:“2.合同价格形式:以财局审定本项目的预算价格(31126.982882万元)加预备费(1573.96万元)之和(32700.942882万元)作为最高结算限价。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工程量编制结算书,经发包人(代建单位)、监理、承包人三方核定工程量,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若结算价低于最高结算限价,则以结算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结算价高于最高结算限价,则以最高结算限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超出部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更正内容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表格及pdf)
附件二:施工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