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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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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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9:0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显松、陈泽锐
项目联系电话 182****5065、150****1763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187****102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西路3157号**智谷产业园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显松、陈泽锐182****5065、150****17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

5.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结果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187****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路3157号**智谷产业园A座

联系方式:宋显松、陈泽锐182****5065、150****1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显松、陈泽锐

电 话: 182****5065、150****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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