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科工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市建设国家可****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44号),《关于支持**市建设国家可****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7号)和《**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国家可****示范区省级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郴科发〔2024〕10号)《**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郴科发〔2024〕11号)精神,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市在解决国家可****示范区建设难题上的技术创新动态,为进一步补充完善**市国家可****示范区项目库,现就2025年度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入库项目主要分为“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区域创新能力提升、重大创新平台建设3个类别(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省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截至通知发布之日)。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1.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协同申报,鼓励国内外研发单位参与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按照本通知提出的申报主体要求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且应事前签订**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加盖所有**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鼓励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含**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 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 D)数据。鼓励研发投入强度高(如5%以上)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严禁挂名申报,****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挂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创新人才计划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联合基金、优青、青年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3.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四)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包****管理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五)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资金配套。鼓励申报单位加大项目研发资金配套。****事业单位牵头申报但有企业参与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4.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5.申报单位原则上必须将创建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作为必要的考****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心等)。
6.强化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单位要精心设计项目绩效目标,要兼顾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既要考虑尽快突破制约产业、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更要布局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研究方向。力争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取得一批科技成果。
二、申报与审核推荐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n)提出申请,按照该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后由各推荐单位统一审核推荐后,由市科技局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
(一)网络在线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n)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各推荐单位负责申报单位的初审工作,在管理平台中推荐申报。
(三)申报推荐要求
1.申报机构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三、申报受理和推荐时间
本次申请入库时间截至2025年1月22日17:30。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7:30,推荐****科技局112室。
四、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促进中心:0735-****326
****科技局区域**科:0735-****237
****办公室(信息系统操作问题咨询):0735-****334
附件:**国家可****示范区建设专项支持方向
****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国家可****示范区建设
专项支持方向
围绕国务院批复,坚持“135”总体布局,深化“四水联动”,“八水共治”,聚焦“水立方”**示范区模式建设、**“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以科技赋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
1.聚焦打造“水立方”创新模式。重点针对“四水联动”,“八水共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构****可持续利用新模式。
2.聚焦突破现代化产业关键技术。重点从无到有、填补空白、打破垄断、替代进口等关键核心产品研发,关键指标综**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聚焦**环境等民生领域公益性技术攻关和重点基础前沿领域研究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产业类项目采取“先投后股”方式支持。
二、实施区域创新能力提升
1.聚焦示范区建设主题。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及源头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产业发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等领域,立足**实际,加**键领域核心问题技术研发,切实解决行业领域突出瓶颈问题。
2.聚焦“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文化旅游、锂电新能源、现代装备、数字信息化等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3.聚焦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通过与高等****基地、****中心等成果转化平台,通过实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熟化—企业孵化的创新链条。
4.其他。支持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攻关。
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按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不同等次金额支持。产业类项目采取“先投后股”方式支持。
三、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实验室体系建设。****实验室为牵头单位,****园区、创新平台、研发团队、科技型企业等各类主体,搭建科研协同攻关、科企**开发、上中下游衔接,汇聚各方要素**的科技创新联盟。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及融资新模式,探索实施“以投代股”的回报机制,****实验室作为联合发榜单位和成果共享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