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朝阳地区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4-JQSCJP-F1004)(第1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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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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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地区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中标公告

受某部委托,****对某部**地区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某部**地区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三、评审结果:

名次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名

****

工时费:19元/小时

配件材料加价率19%

第二名

****商贸有限公司

工时费:19.7元/小时

配件材料加价率19.9%

第三名

**盛昌****公司

工时费:19.8 元/小时

配件材料加价率19.8 %

四、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启工社区

中标(成交)金额:工时费:19元/小时;配件材料加价率19%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名称:某部**地区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某部**地区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标准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在华、张沈生、孙佶、吴薇、王迎弟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若供应商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因采购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质疑由采购机构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三)采购机构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文

2.电 话:158****5757

3.地 址:**省**市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 系 人:张文

电 话:158****575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仵国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76****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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