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闽峰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雕刻精加工生产线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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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zsthjjmlfj/2024-00076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2
有效性
有效
****石材雕刻精加工生产线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130

通讯地址:**州**市**路中段

邮 编:652399

项目名称

****石材雕刻精加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西三镇大麦地

建设

单位

****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石材雕刻精加工生产线项目位于**市西三镇大麦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285.42m2,总建筑面积为1096m2,建设一栋生产厂房,安装数控雕刻机、仿型机、红外线桥式切石机等生产设备,设计年产异形石板材15000m2、异形石雕工艺品3万件。项目已于2024年7月8日****改革局印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焊接烟尘。项目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按量购买,对施工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裸露地面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②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项目区已建成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③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

④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市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的村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材切割、异形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石材粘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厨房油烟。项目石材切割、异形加工、打磨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抑尘;石材拼接工序采用含低VOCs云石胶,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调胶粘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厂区内呈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房顶排放。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稳定有效运行,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田施肥;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的村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油水分离器浮油收集后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处置;沉淀池污泥、石材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建筑砂石料加工企业综合利用;粘胶剂包装空桶、废矿物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相关附件:

附件【闽峰石材项目报告.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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