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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收到**中远海运重工30万吨级浮船坞**及落位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远海运重工30万吨级浮船坞**及落位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中海环境科技****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岛****中远海****基地8#、9#泊位下游,项目用海内容为:浮码头。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船舶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2.9918公顷,用海方式为 “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 32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6658、****6736
传真:****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