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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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已经泗发改投【2023】9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完成后运行规模共计为0.65×10000m3/d,****水厂改造后运行规模0.25×10000m3/d,张家圩、南刘集运行规模均为0.2×10000m3/d。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 工 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2月-2025年5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的 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一标段)涉及穿城、张家圩、南刘集,工程内容包括:**构筑物部分的主体土建施工,现状构筑物的拆除及改造工程、室外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围墙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二标段)涉及李口、卢集、三庄,工程内容包括:**构筑物部分的主体土建施工,现状构筑物的拆除及改造工程、室外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围墙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若投标人参加上述 2 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1.7一标段工程预算价:****7216.62元,招标控制价:****7216.62元;

二标段工程预算价:****4000.57元,招标控制价:****4000.57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投标报价(100分)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1 分,每低 1%扣 0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6.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1.3 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公司负责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2万元。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 09:00至2024年12月19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110,投诉受理单位:**县数据局。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受理单位:**** 电话:187****5771

8.2 投诉受理单位:**县数据局 电话:0527-****81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众兴镇洋**路与**大道交汇处西南角

地址:**县众兴街道众兴路88****酒店西北角裙楼1栋302室

联系人:穆文

联系人:张宵

电话:187****5771

电话:182****0298

传真:/

传真:/

邮编:223700

邮编:2237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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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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