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区2024年度精康融合行动精神关爱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6.8(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对有康复意愿的约19名三、四级精****社区****社区康复项目。提供居家康复指导、生活技能训练、服药指导、心理慰藉等相关专业化服务项目。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具备一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精神类)的医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医师执业证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2-13 00:00:00至2024-12-17 23:59:59(**时间)。
2、地点:****中心C座6楼61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寇女士
2、联系方式:054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