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卫生****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士)资格的条件:
****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初级(师)资格的条件:
1.****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二、考试报名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201室(济公大道99号)进行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历史考生是指报名参加过2024年度考试的考生,不包含缺考、违纪考生。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2024年11月以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n/xlcx/bgys.jsp)(中专学历不必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岗位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 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需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在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www.****.com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现场确认。在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期间,考生须持《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考试缴费。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3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其中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三)我省开设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卫生管理研究”等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13、19、2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五、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2-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www.****.com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登录www.****.com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其他
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考生可关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相关工作动态。
八、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201室(济公大道99号),0576-****7731
九、确认时间安排
12月4日:中医院、民营医疗单位
12月5日: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12月6日:人民医院、直属单位
****
2024年11月22日
2025年度**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卫生****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士)资格的条件:
****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初级(师)资格的条件:
1.****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二、考试报名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201室(济公大道99号)进行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历史考生是指报名参加过2024年度考试的考生,不包含缺考、违纪考生。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2024年11月以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n/xlcx/bgys.jsp)(中专学历不必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岗位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 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需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在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www.****.com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现场确认。在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期间,考生须持《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考试缴费。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3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其中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三)我省开设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卫生管理研究”等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13、19、2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五、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2-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www.****.com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登录www.****.com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其他
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考生可关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相关工作动态。
八、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201室(济公大道99号),0576-****7731
九、确认时间安排
12月4日:中医院、民营医疗单位
12月5日: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12月6日:人民医院、直属单位
****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