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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2024〕1号、《****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批准,**省****公司****公司因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至****段改扩建TJ1标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位于****村委地段面积6631平方米的土地用于临时拌合站,临时用地期限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7年12月11日止。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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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