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1 | ****0105MA6CWQLJ3H | **** | 费率 | 2.89 % |
中标供应商
1 | ****0112MA6UUKM03A | 中赞****公司 | 费率 | 2.9 % |
**贵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项目(**县)监理 YHJL1、YHJL2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 |||
标段(包) | 标段一(YHJL1)、标段二(YHJL2)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电话 | 137****2385 |
招标人 | **** | 招标人电话 | 137****2385 |
招标代理机构 | **谦瑞恒通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 话 | 195****5207 |
开标时间 | 2024-12-11 上午10:30 | 开标地点 | **谦瑞恒通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县硒城街道 办事处**路19号) |
控制价(最高 限价) | 施工审定金额的3% | 公示期 | 2024-12-13至2024-12-16 |
投标报价方式 | 费率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标段一(YHJL1)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 称 | 投标价格 | 工期/服务期 |
1 | ****0105MA6CWQLJ3H | **** | 施工审定金额的2.8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
2 | 915********672271M | ******公司 | 施工审定金额的2.9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
3 | 914********39671H | ****公司 | 施工审定金额的2.9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9647) | 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夏亚敏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7270) | 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陈世军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4699) | 高级工程师 |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标段一(YHJL2)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 称 | 投标价格 | 工期/服务期 |
1 | ****0112MA6UUKM03A | 中赞****公司 | 施工审定金额的2.9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
2 | 915********672271M | ******公司 | 施工审定金额的2.9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
3 | 915********268920Y | ****公司 | 施工审定金额的2.9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雷建明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110) | 高级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夏亚敏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7270) | 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王勇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0729) | 工程师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2024-12-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 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地址:**省**市**县**大道204号电话:0851-****2528))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