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拉普镇拉普村斯吉村哈木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SWUEECG****19169 | |
**县拉普镇拉普村斯吉村哈木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 采购方式:比选公告 | |
服务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0 09:00 | |
2024-12-20 09:00 |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4 00:00 | |
2024-12-20 09:00 |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县拉普镇拉普村斯吉村哈木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劳务分包,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分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地点:凉山州**县拉普镇拉普村斯吉村哈木村。
1.2项目规模:建设长度 23.578 公里,主要工程数量合计为:路基防护工程 2097.2m3,泥结碎石路面 184058.73㎡,涵洞 23 道。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具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3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无
2.4 业绩要求:无。
2.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公司章程复印件。
2.6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三、其他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4年 12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00秒至 2024年 12 月 18 日23时59分59秒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lsz.****.com/#/index)报名。(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日,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com/#/index)。
4.4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碧府路117号附1号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格式要求提供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县**镇文化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8****7691
代理机构:****
地址:****碧府路117号附1号6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