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P3-4技术评审“整体性能: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乘客电梯轿厢轿内运行噪音值<45dB(A)的计2分,45dB(A)≤噪音值≤50dB(A)的计1分。(****研究院出具试验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国标要求轿内运行最大噪音值为55db,贵方的招标要求远高于国标,且据我方了解,市场绝大部分厂家产品无法达到贵方的要求,2分的分值将使许多优质合格产品无法获得中标机会,请问是否可以作出调整
回答:根据《电梯技术条件-GB_T 10058-2023》,对于额定速度≤2.5m/s的乘客电梯,额定速度运行时轿厢内最大声级≤55db,运行过程中噪音值的大小和居住人员舒适度有直接关联,也是电梯产品综合实力的一种体现。采购人针对乘客电梯轿厢轿内运行噪音值分档次设定评分条件,符合实际需求,该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二: 招标文件P5商务评审 “综合实力: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智能制造示范车间”、“****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8分。”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是2024年工信部组织开展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中小企业,目前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一线品牌均为大型制造企业,不具备获得相应的证书资格。目前已知业内数百家电梯制造商仅亚洲富士、快意获得此称号,贵方此次采购有指向前述品牌的嫌疑,其涉嫌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问贵方是否作出调整
回答: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进行统一评价及认定,属于企业综合实力的一种体现,采购人设定相关评审因素,符合实际需求。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从2019年开始评定,且本项目评分办法并未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颁发时间,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该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三: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社区配套#DT3”(P35)仅两层,提升高度3.9米,顶层高度4200mm无法满足验收要求,且配置1.75m/s速度非常不合理,建议降速1m/s。
回答:针对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社区配套#DT3”,速度调整为1.0m/s,其余不变。
问题四: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1#DT1 无障碍”(P36)顶层高度4300mm无法满足验收要求,可否降低200mm轿厢高度或者增加顶层高度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电梯技术参数表”(P39),请明确层门装饰碳钢喷涂米白皱纹是否为表述错误基本功能中“5、时钟控制”请提供功能说明。
回答:1、按照招标文件执行。2、时钟控制即:语音报站。
问题六:(P44页) “8、中标人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厅门护栏”厅门护栏一般在电梯进场前,总包单位为了施工安全即已在厅门口配置护栏,请问此项是否可以调整为由总承包负责,在投标时不做成本考虑
回答:电梯安装过程中(从电梯单位进场至电梯移交),由电梯单位负责厅门护栏。
问题七:售后要求(P45):“2、在保修期内,因电梯质量原因造成每台电梯年故障次数﹥2 次的,更换的零部件保修期**贰年;如电梯发生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七个日历天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作为起点重新核定该电梯的保修期。”故障原因由很多,包括自身产品原因、维保原因、使用不规范不合理等等因素众多,而且原因往往还难以区分,此项要求过于苛刻,是否可以调整为总免费**年限不超贰年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包含总包单位配合服务费,具体金额由乙方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请明确总包合同中是否有约定配合费如何收取,我方如何在投标阶段核算配合费相关成本
回答:电梯采购预算金额中已包含总包单位配合服务费,高层电梯按2000元/台计取总包单位配合服务费。
问题九: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轿厢高度2600mm,是吊顶后净高还是含顶高度
回答:净高。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2-30 09:00 | 2024-12-30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30 09:00 | 2024-12-30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12-30 09:00 | 2024-12-30 09:00 |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不变。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丁先生 |
电 话:0731-****3928 |
地 址:**市**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唐勋焘、张轶、李红平 |
电 话:0731-****0268 |
地 址:**市高新区文轩路27****广场B5栋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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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