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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已完成《**县家禽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下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或按下列的联系方式向我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省**市**县城郊镇瓦庄村。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城郊镇所辖的瓦庄村、小溪村;****幼儿园、****中学、****学校;****医院、****医院等。并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县家禽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
联系人:杨小明
电话:0598-****810
邮箱:****@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电话:0591-****9671 传真:0591-****8255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件:****@qq.com
地址:**市工业路451****中心6层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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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