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庆自然出字〔2024〕 047号 | 宗地总面积: | 48298.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东自经一路,西至高松村,南至YJ12-0101剩余地块,北抵纬一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48298.02 | ||||||
投资强度: | 445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B0011 | ||
起始价: | 144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报名时须承诺:如竞得本宗地,同意按省、市关于“标准地”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生产、运营。 2.禁止目前在**市**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 到 ****(****路201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 到 ****(****路20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4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路215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自然出字〔2024〕 047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03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4日到****(****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到****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主楼1002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14日11:30前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11:3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月14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 2025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6日, 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9:30。 挂牌地点:****交易中心(**路215号)。 四、特别说明 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97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7万元。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0%。 3.竞得人须同意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按照项目区域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 4.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按照区域评估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7.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并申请竣工验收。 8.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9.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向第三方转让、出租、抵押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受让人因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处理。 10.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以及**市“标准地”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否则,视为违约,****管委会)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相关生产设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六、****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雅玲139****5966;李亚丽136****6755 2.竞买保证金账户(土地出让金另缴至约定账户) 账户名称:**市国土空****整治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 账 号:225********1000002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路201号
联 系 人:徐雅玲
联系电话:139****596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
开户账号:225********1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