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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收集加工 8000 吨废食用油、7000 吨动物油脂项目设施竣工(先行)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收集加工 8000 吨废食用油、7000 吨动物油脂项目
地点:**市陶朱街道丰北路9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收集加工 8000 吨废食用油、7000 吨动物油脂项目。该项目位于**市陶朱街道丰北路9号,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项目作业员工8人,单班制,年总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实际投资6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现阶段年收集加工8000吨废食用油,已符合竣工(先行)验收要求。
联系人: 岳经理
联系电话:159****28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链接: https://pan.**.com/s/1hGBAkVLMPDmcL4bDPenjxg
提取码: ke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