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院大数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1: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3-****87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学院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3-****0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一期D区D8栋2052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3-****878 | ||
附件: | |||
附件1 | 代理协议:********学院大数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pdf | ||
附件2 | 资格承诺函.doc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院大数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场演示要求:本项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现场演示,建议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到达**市**区东汇城D2栋2楼2052室(开标室)等候。现场演****委员会确定,****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演示地点进行演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演示。等候地点:**市**区东汇城D2栋2楼2052室(开标室)。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现场演示,请投标人自行做好相关准备。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演示,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现场演示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现场演示时间约15分钟。
(五)现场演示内容:详见“详细评审”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局 ****工作局 ****银行****中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开标(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在谈判/磋商期间,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智慧云平台“等候大厅”办理或提交(响应)谈判/磋商承诺、报价等相关流程、事项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 称:****
地 址:****学院路
联系方式:075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一期D区D8栋2052商铺
联系方式:0753-****8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5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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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