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王卜庄镇朱家庄约419.66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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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王卜庄镇/朱家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市**********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市****朱家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朱家庄约419.66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3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水、电、路齐全,用水、用电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电费、水费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发包方提供原有水泵电机、12寸水泵1台、水井房1间,承包方在使用过程中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使用水、电等设施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不得弃耕撂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青苗损失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市**********社所有。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征用土地实际亩数及按日计算,不计息。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6.在承包期内,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及其它**性补贴归承包方所有。(如果国家对种植农作物没有补贴,承包方不享受粮补,与发包方无关;****农场、**社和设施农业项目所得国家补贴与发包方无关。) 7.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土地承包年限。 8.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0.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不退还违约金。 1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渠畅通,不得填埋排水渠,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竞价****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250000元,竞价成功后转入承包费。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50000元(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计利息)。承包方在承包期结束后,经发包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方押金。自2024年 12 月 20 日起至2027年 10 月 20 日止。(承包日期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 14.承包期内,承包方所购置的一切设备、财产、水利设施发包方不做接收,承包方的一切费用开支和其他事宜均与发包方无关,上级各部门所征缴的土地供排水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5.承包期内,承包方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不得种植水田(水稻和水稻育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地貌,不得动用土方工程,不得压占、破坏土地,不得撂荒,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16.承包地内墓地允许个人埋葬,损失双方协商(按标准赔偿)。 17.承包方在渠**所放养的水产品须在合同终止前清完,否则损失自负。 18.该地块承包面积以419.66亩为准,上缴水费面积及种粮补贴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19.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0.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2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①擅自将承包地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发包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②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力下降的; ③利用承包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约定条款,不得随意修改或中止合同。如承包方中止合同或未按期交清承包费视为承包方违约,合同终止,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发包方无关;如发包方中止合同,发包方将已收当年承包费退给承包方。 23.承包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包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24.承包期满后发包方验收土地后决定是否向承包方索要赔偿。
受让方条件 面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000****671195
账户名称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支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6
招标公告
宝坻区王卜庄镇朱家庄约419.66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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