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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乐秋乡农村供水保障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漾濞彝族自****公司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建设单位:**** 地址:南涧县
联系人:杨德海 联系电话:183****2231
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市
联系人:沈武林 联系电话:151****0386
当地水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水务局 监督电话: 0872-****173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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