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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鄂****中心(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鄂****中心(一期)
建设地点:**市临空经济区将军**,孙权路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临空经济区内建设“鄂****中心项目”。项目选址于**市临空经济区将军**,孙权路西。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中心医院临空院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中心、****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二期主要****储备中心,三期主要****基地、儿童传染病区综合楼、专科医院高端医疗等工程。规划设置床位1350张(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三期设置床位150张)。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范围为鄂****中心一期,****医院临空院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中心、****服务中心、行政中心,设置床位1200张。目前中心一期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负责 人:钟
联系电话:178****21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