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按照《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宁******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3〕168号)要求,我单位拟开展《永**永**区局部、闽宁镇、李俊镇及望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2035)》编制工作,依法依规落实自然**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要求。诚邀相关技术单位报名开展竞争性谈判。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永**区局部、闽宁镇、李俊镇及望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2035)》编制项目
(二)项目规划编制范围:本详细规划编制范围涉及永**区部分区域(109国道以东、永黄路以北、观湖路以南片区约6.99平方公里)、闽宁镇新镇区老镇区及闽宁产业园一期4.0725平方公里、李俊镇1.05平方公里、望洪镇新镇区2.1121平方公里,涉及面积共约14.2246平方公里。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对县级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永**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约束性内容和管控要求,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利用、规模控制等规划要求和重要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空间布局等进行落实,衔接专项规划确定的空间安排,明确设施配置要求。规划层级分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级,表达至街区层级深度。确定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退让等技术指标,以及设施配套、停车配建等配置内容。对于规划范围内部分地块开展街区(地块)“急用先编”图则编制。
(四)成果形式:分乡镇形成独立成果。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等。规划成果编制参考《**回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执行。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1.纸质文件:成果6套。
2.电子文件:光盘2张。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
(六)预算金额:55万元以下(含55万) 。
二、技术及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规划设计成果需符合国家、**回族自治区、**市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条例等要求;
(三)能够独立完成该规划编制工作;
(四)能够配合我局完成专家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
(五)技术单位必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六)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七)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联络人要求
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我局沟通联络,技术单位须设置熟悉业务、对该类项目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四、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每天08:30—12:00,14:00—18:00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其他与本项目性质相近的历史业绩等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以上资料请档案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5楼505室进行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确定报名后需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10前提供整响应文件(纸质),提交地点****规划利用保护室505。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曹佳蓉
联系电话:0951-****551 138****5172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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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