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553/2024-297368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 | 发文日期 | 2024-11-22 |
文号 | 时效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季市镇“三线一点”河道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申请批准靖季市镇“三线一点”河道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季市镇“三线一点”河道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因方案调整,变更后内容及规模:
1、靖泰界河(季市段)生态修复河岸带7.0千米,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挺水植物12000平方米;同时为保障岸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增加400米绿化。建设截污管道995米,检查井5座,沉泥井2座,消能井、截流井、闸门井各1座,道路修复1441平方米,污水调排1项,****泵站1座,配套弯头、防坠网、封堵等。
2、盐靖河(季市段)生态修复河岸带3.3千米,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挺水植物5500平方米;种植**杉、红枫等乔木250株;水面保洁等打造绿色生态岸线。
3、芦场港(季市镇区段)生态修复河岸带2.6千米,建设截污管道1700米,检查井60座,截流井1座,提升泵2座;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挺水植物2600平方米;种植道草、苦草等沉水植物11500平方米;种植睡莲、荇菜等浮叶植物750平方米;河道清淤3850立方米,通过河道岸线修复,内河清淤、水面保洁,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打造镇区内河**廊道。
4、南横河与竖心港交界处生态修复河岸带0.27千米,建设截污管道300米,检查井10座;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挺水植物600平方米;种植范草、苦草等沉水植物2000平方米;河道清淤460平方米;南横河竖心港处河道清淤疏浚向西新增200米;消除亮**与小市闸之间河道两侧淤积、边坡整治,形成畅通的入夏仕港过水断面。同步实施水面保洁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变。
四、原则同意变更后报告。
五、投资与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1798.28万元,资金由季市镇承担。
六、项目建设期间,如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于上述变化或者调整之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重新审批;如项目用能内容发生变化并达到一定幅度,你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后另行申报审查。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
八、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致使本项目批复赖以成立的前提消失,本项目批复将自动失效并存在被依法撤销的可能。
希据此抓紧编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如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 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你单位应当向我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复 。
****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