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7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 临薯248是由****以济薯26集团杂交选育而成的鲜食型品种,于2023年通过国家登记(登记编号GPD甘薯(2023)370042),2024年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申请号:202****8383)。该品种植株匍匐,前、中后期生长势均强,叶片心形、绿色,叶脉主脉淡绿色,脉基淡绿色,顶叶淡紫色,茎绿色、有绒毛,秧蔓中长,茎粗中等,单株分枝8个左右,单株结薯3-4个,位置靠上,整齐、集中,大、中、小薯率分别为50%、40%、10%,薯块下膨纺锤形,有薯沟,薯皮细、红色,薯肉桔红色,干物率32.2%,高抗根腐病、中抗蔓割病。食味面、粘、甜。适宜在**丘陵、**地区春、夏种植。 2. 转化方式:独占许可;期限:3年;许可范围:**省**市**区域内。 3.项目阶段:试生产。 4.样品情况:有;样品类型:薯块。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交易合同》,并于《技术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须按照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进行种子的生产销售,在使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编号GPD甘薯(2023)370042进行生产、销售的行为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独立承担种子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12-23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技术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市**区涑**街351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学兵 | 开办资金 | 1843.06万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党委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7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 临薯248是由****以济薯26集团杂交选育而成的鲜食型品种,于2023年通过国家登记(登记编号GPD甘薯(2023)370042),2024年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申请号:202****8383)。该品种植株匍匐,前、中后期生长势均强,叶片心形、绿色,叶脉主脉淡绿色,脉基淡绿色,顶叶淡紫色,茎绿色、有绒毛,秧蔓中长,茎粗中等,单株分枝8个左右,单株结薯3-4个,位置靠上,整齐、集中,大、中、小薯率分别为50%、40%、10%,薯块下膨纺锤形,有薯沟,薯皮细、红色,薯肉桔红色,干物率32.2%,高抗根腐病、中抗蔓割病。食味面、粘、甜。适宜在**丘陵、**地区春、夏种植。 2. 转化方式:独占许可;期限:3年;许可范围:**省**市**区域内。 3.项目阶段:试生产。 4.样品情况:有;样品类型:薯块。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交易合同》,并于《技术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须按照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进行种子的生产销售,在使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编号GPD甘薯(2023)370042进行生产、销售的行为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独立承担种子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12-23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技术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