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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各考生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二、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请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近期不要外出,保持电话畅通,等待考察组联系。如联系方式变更,****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6-****503)。
附件:体检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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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