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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已设采矿权扩大**范围协议出让矿业权申请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4〕59号)和《****规划局关于已设采矿权扩大**范围协议出让矿业权申请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宣自然资规函〔2024〕281号)中关于“已设采矿权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夹缝区域”申请扩大**范围协议出让探矿权“办理程序”中“审核与公示”有关要求,采矿权人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后,****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组出具论证意见。
《******县凌笪**水泥用灰岩矿周边及深部设置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公司**县新杭镇牛头山石灰岩矿与**县团山包**水泥灰岩矿周边和夹缝区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已经受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完成编制工作,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现将审查结果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提出异议的方式:公示期内若对该论证报告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书面形式材料送达地址:**省**市鳌峰西路78号****规划局矿业权管理和矿产**保护科。
联系电话:0563-****921
传 真:0563-****900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1.******县凌笪**水泥用灰岩矿周边及深部设置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
2.******公司**县新杭镇牛头山石灰岩矿与**县团山包**水泥灰岩矿周边和夹缝区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