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招标内容:采购**移动(**)第二核心机楼大小机电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设备EPC 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空调、电源、通信工艺、电气设施、智能化、土建配套等建设内容的设计、乙供设备材料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含甲供设备材料安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内容。
1.1.2招标规模:施工费:****5700.00元(不含税),****7413.00元(含税),设计费:****700.00元(不含税),****542.00 元(含税),乙供设备及材料费:****6000.00元(不含税),****6980.00 元(含税)。
1.1.3建设地点:****指定地点(**第二核心机楼)。
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测试验收等整个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乙供设备及材料。
1.4 为保证本项目的连贯性、完整性,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各专业含税及不含税预算金额,高于该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否决投标。
标包1 | 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项 | 1 |
标包1 | 高压联络柜 | 台 | 1 |
标包1 | 机房楼基建设计(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 纳税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 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EPC总承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或类似施工业绩合同至少一份,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合同至少一份,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备注:
1.类似项目指:数据中心机房、通信机楼(枢纽楼)、计算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等机电工程。
2.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有效资质:
2.4.1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4.2 施工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招标人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 家,应以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 名,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管理部门核发)。注: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2)施工项目经理1 名,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管理部门核发)。
注: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设计项目经理1 名,须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注: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4)专职安全员1 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管理部门核发)。
注: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2.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且最多允许2家组成联合体,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只能由设计方与施工方两方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需注明联合体由施工方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3)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7 信誉要求: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
(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n/index.htm)
(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集团****公司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期。
注:对出现上述第(1)、(2)情形的投标人,若处罚为暂停投标资格的直接否决,若处罚为罚款等其他形式的不予否决;对出现上述第(3)、(4)、(5)情形的投标人,直接否决。
2.8 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承诺****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备注:招标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投标人有违反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中《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规则》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中《附件-****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市**区金珠中路84号
联系人:格诺先生
电话:139****9819
电子邮件:****@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办事处地址:**自治区**市**区**中路8号环球大厦4楼)
联系人:王天宇、董渝垭、龚涛、翟慧丽、李伟
电话:176****2999、177****1711(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139.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投标人认为本次公开招标活动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有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格诺先生,电话:139****9819,邮箱:****@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贾女士,电话:138****6829,邮箱:****@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0761,邮箱:****@139.com;
备注: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将对该单位拉入投标人黑名单处理,2年****公司的投标/投标(依据:《****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0.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文件工作,并保证给招标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投标人未预留合理的时间,使招标人未及时确认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工作的,最终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2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报。
10.3特别提醒:为不影响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请及时阅读《关于投标人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并尽快按要求完成切换,网址连接为:https://b2b.****.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