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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上堆纳至勒圭自然村改建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上堆纳至勒圭自然村改建公路工程
地点:**县上堆纳乡,起于上堆纳乡,止于勒圭自然村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详见附件)
联系人:樊总
联系电话:183****52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