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年出栏20万只肉羊育肥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年出栏20万只肉羊育肥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年出栏20万只肉羊育肥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高勒镇**村杜美牧业种羊场规划区 |
建设单位名称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本工程利用原项目东北侧的空地建设,主要建设办公区,生产区以及育肥羊所需的其他工程。项目年出栏20万只育肥羊,分四次育肥,最大存栏量为5万只。占地面积约142328m2,总投资20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2万元,占总投资的1.40%。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养殖区圈舍和粪污处理区的恶臭。 项目NH3、H2S、臭气浓度厂界的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不产生圈舍冲洗废水;羊饮水一部分参与羊的新陈代谢,另一部分饮水以尿液的方式排放,羊尿的产生量为3613.5m3/a(9.9m3/d),羊尿主要和粪便混合在一起,每日及时清除,不进入排水系统。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的意见》中要求:“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养殖场定期对粪便进行清理,进入粪污处理区堆肥发酵,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处理厂处理。项目进场需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设置消毒池,每天车辆消毒用水量为0.1m3/d。消毒用水量较小,不会在厂区形成径流,随之蒸发。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间,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羊舍畜禽叫声及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等。在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后,噪声排放强度在40~65dB(A)之间。项目运行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声环境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羊粪及粪渣病死羊及分娩物、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每天产生的粪便清理至粪污处理区通过高温堆肥发酵处理方式对固体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后,直接还田进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本项目运营期病死羊委托****进行处理,消毒、防疫废物、医疗废弃物以及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等文件的工作流程、公开方式、组织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公示方式,并编制了《**年出栏20万只肉羊育肥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网络平台公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张贴公告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0482-****392 传真:0482-****392 通讯地址:兴****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163.com |